“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2023冬季游河北福地过大年宣传推广活动启幕
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以“大气磅礴壮美之至”的《河北冬季邀约》主题宣传片开场,在舞蹈《欢喜过大年》热闹喜庆的氛围中正式拉开帷幕。活动现场进行了《冬季游河北福地过大年》主题推介,通过视频对河北文旅优惠政策及措施进行发布。
近年来,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着力推动全省文旅产业复苏,全省文旅系统集中力量,紧紧围绕服务全省人民和吸引京津及各地游客,出台系列政策,大力丰富人民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和旅游生活,推动文化和旅游恢复振兴,开创文旅发展的新局面。河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张才在致辞中指出,河北风光秀美,文化璀璨,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通过举办省市旅发大会,打造了一大批全域旅游精品片区,旅游产品供给日益丰富,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优化,为广大民众和游客畅游河北,提供了越来越多样化的选择。河北冬季旅游同样丰富多彩,乘着北京冬奥会精彩成功举办的东风,河北冰雪旅游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达到了全新高度。北京冬奥会雪上项目主赛场崇礼,建有十多家高水平滑雪场,以及多个配套齐全的冰雪小镇,已经成为冬季旅游的热门打卡地。同时,河北各地高品质温泉星罗棋布,各具特色。正定、广府、蔚县等地古城古韵和民俗庙会的热闹喜庆相得益彰,成为人们旅游过大年的首选。
据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景山介绍,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抢抓后奥运经济重大机遇,着力构建白色冰雪、红色党建、绿色休闲、健康养老等文旅新场景,下一步,公司将发挥国企优势,承载旅游强省使命,面向京津,服务京津,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用心做好旅投文旅品牌。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巡视员史安平表示,京冀两地自古以来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未来两地文旅部门将持续推动资源互享、客源互送、市场互利,共同谱写京冀文旅协同发展新篇章。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一级巡视员王鹤云在致辞中指出,河北冬季旅游资源丰富,冰雪、温泉、民俗各具特色。特别是张家口作为2022北京冬奥会的承办地之一,已经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冰雪旅游胜地,京张高铁的开通运营更是让京津和全国民众到张家口旅游更加便利。这次,河北在北京举办“冬季游河北”主题宣传活动,发布全省冬季旅游主题活动、特色产品线路、惠民便民措施,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民众到河北旅游的热情,繁荣冬季旅游市场,助力“打卡旅游休闲打开欢乐春节”成为节日新风。
会上,河北文旅优惠政策及措施同时进行发布。同时,北京旅行社、北京房车露营自驾旅游协会、旅游达人发布了“送客入冀”计划,河北航空带来了“快乐邀约冬游河北”快闪表演等。
春节假期是人们探亲访友、休闲旅游的高峰期。据悉,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积极响应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卡旅游休闲打开欢乐春节”——2023年新春旅游休闲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大力创新宣传推介,提升“冬季游河北福地过大年”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和旅游活动,借助文化旅游市场“春风回暖,万物复苏”的大好时节,大力开展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引导广大游客参与冬季旅游休闲,擦亮冬游河北这张夺目的冰雪名片丰富春节文化和旅游生活,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有序恢复发展,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冬季游河北福地过大年河北省文旅厅抓住文化和旅游发展迎来复苏振兴的新机遇、新希望,秉承着合作共赢、创新开放的理念,响应文旅部“打卡旅游休闲打开欢乐春节”2023年新春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号召,全方位深耕、整合冰雪旅游资源,联动省内各市推出“戏冰雪、泡温泉、品美食、游古城、赏民俗”五大主题冬游产品和精品线路,让河北成为京津游客休闲度假的首选地。
活动现场,省文旅厅副厅长王荣丽对“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主题歌曲全国征集活动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王荣丽指出,本次征集活动以“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为主题,参选歌曲要求主题鲜明、旋律流畅、易于传唱,能够体现河北文旅特色,展示河北文旅形象,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鼓励作品体裁、形式及风格多样化,同时具有创新性,易于网络等新媒体传播。本次歌曲征集活动将评选11首优秀歌曲作为优秀作品,共设奖金50万元,其中一等奖1首,奖金20万元;优秀奖10首,每首奖金3万元,征集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至3月15日。
据了解,河北省共150余家A级景区推出门票免费或半价活动,80余家星级饭店推出春节期间房价减半优惠活动。此外,推出各类文化和旅游活动600余项。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